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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庐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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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鲜”一辨
于 氓 近日翻阅《寻庐讲坛》(第一辑),读到一段文字,似有话说。 在蔡厚淳教授的演讲《道德漫谈》前,有一截不短的主持人讲话。其间有一小段——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是,治理一个大的国家,就象炒一道鲜嫩的小菜。什么感觉:妙! 这番话与蔡教授的演讲主旨有何关系且不谈,主持人对老子这句话的解释则实在有点离谱。 老子这句话,语出《道德经》(六十)。在古汉语中,“鲜”作名词用时,一曰生鱼,一曰野兽。作形容词讲时,才有新、嫩之义,与现代汉语同。因之,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的通行解释是,治理一个大国,就如同烹煎小鱼,不可随意翻动,胡乱折腾。作如是理解,老子以“烹小鲜”作喻,引出“以道莅天下,……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的治国理念也就顺理成章,亦扣合其“无为而治”的思想。读懂了“治大国若烹小鲜”,我们的感觉恐怕只能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了。 当然,若硬要把“鲜”作形容词讲,也行。那也只能解释为“炒一道鲜嫩的小”——“菜”,不见了,宾语没有了,终究不知所云。 就涉猎过《道德经》的人而言,把“小鲜”理解为“小鱼”,几成共识、常识。今日,我们在九江人的“百家讲坛”上,却炒出了一道“鲜嫩的小菜”。传讹于大众,见笑于方家。这感觉,实在有些不“妙”。 真诚地期盼:我们的《寻庐讲坛》越办越好。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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