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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庐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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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劳堪
李训刚 劳堪,九江人,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进士,于万历年间上任福建巡抚,主持福建之军政要务,官居正一品大员。劳堪是明代官职最大的九江人,曾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深受明代内阁首辅张居正的赏识。 《中国通史》记载,张居正为惩治明朝腐败吏治,解决因大臣私自屯田造成国库无粮的局面,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清丈田亩。但是万历八年前仅限于对局部地区勋戚庄田的清丈,促使张居正下定决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丈的是福建丈量田亩的成功。万历六年十一月,明朝廷“以福建田粮不均,偏累小民,令抚按官著实清丈明白具奏”。福建左布政使劳堪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奉旨稽核,履亩丈量,均匀摊补。万历八年九月,度田事竣,闽人以为便”。 劳堪福建丈量田亩事实上是张居正清丈土地改革的试点和前奏,福建的成功使张居正深受鼓舞。同年十一月,户部根据张居正的建议,拟定《清丈条例》,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在全国推广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的“一条鞭法”。期间劳堪可谓劳苦功高。 劳堪不仅吏治颇为朝廷赏识,文才亦甚高,写了很多的诗词,著有《宪章类编》、《词海遗珠》等传世。其中《宪章类编》,四十二卷,明万历六年(1578年)福建布政司刻本。书卷端题:“赐进士出身中奉大夫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臣劳堪编。”序文中称:自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以来所创立的法规条令、政策规章以及治国安邦的大政方针,今不但完整地保存下来,而且还在遵行。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劳堪采辑资料,编成《宪章类编》。 劳堪的家乡情节颇浓,有关烟水亭的来历,就是后人依据劳堪诗文《烟水亭记》中的内容获悉的。锁江楼景区,也有劳堪的遗迹。塔与锁江楼同时兴建于明万历十四年(1586),底壁嵌有《劳堪碑记》。 今年元月底在九江石化总厂一工地,发现的一处明代古墓的墓碑,由其所题。去年10月,前进西路市体育中心工地发现了明代“处士”冯湖山墓葬,墓志铭也为劳堪撰写。2007年10月,城区德化路还曾经出土了劳堪小妾冯氏的墓葬。不过,至今劳堪的墓葬还没有发现,相信这对于明代九江籍大员的研究将很有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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