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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风俗 第二章 服饰风俗 第二节 装饰(3)裹足

    发布时间:2009 - 07 - 24 编辑:蔡奇 来源:寻庐人文网

    对女性来讲,裹的脚越小就越好也就越受赞扬,故俗称“三寸金莲”。三寸金莲在民间不光是对小脚最高的礼赞,也成了与之相应的鞋的代名词。三寸金莲又叫尖鞋,名实相符,尖鞋的鞋底就象一个尖尖的大辣椒,两鞋帮各有一个枪锋般的尖头。因为其小,又把尖鞋叫“小脚鞋。脚越小越美,鞋也就越小越好,以至于小至穿不上的程序。尖鞋非常紧,没有鞋楦子、鞋拔子的帮助是不能穿到脚上的。尖鞋尚红色,另有绿、蓝等,黑色同样是上年纪的妇女用之。尖鞋的鞋帮缝的是明线,缝好了,用彩色丝线倒勾三圈儿。两个鞋帮在鞋脸的交汇处,先用线缝在一起,然后用黑、红线在缝合处挑几朵小梅花。最后在鞋头上打一朵拇指肚大小的绒线缨子。旧时,男女订婚时,媒人要将女方的鞋样送到男方让男方审查,若是男方同意就将鞋样按原样送回;若男方也勉强同意,但还想让未来的新娘的脚再小点,就把女方送来的鞋样悄悄地剪下一圈儿,让女方照此鞋样做鞋。很明显,这样做的鞋新娘是穿不上的。俗语“穿小鞋”也就是由此而来。

    直至民国,裹足之风仍然盛行,乃至各地纷纷成立“放脚会”,而且一般都由县长担任会长。但不少女子就在放足会的人刚一走,便又把足缠上了,因为她们的母亲,以及她们自己都担心会因脚大而嫁不出去。而贫家养女须劳作,只能小缠,故脚掌略大,却被斥为“大脚婆”。民间三十六(1947)年,星子县曾由派出所统计,全县36岁以下缠足者,占百分之八十。经过差不多近半个世纪的斗争,直到新中国建立后,人们才自觉地不再缠足了。

    附:相传五代时南唐后主一嫔妃名姚娘,以帛绕足,令纤小作新月状,舞于莲花之上。时人有《金陵步》诗:“金陵佳丽不虚传,浦浦荷花水中仙,来会民间同乐意,却于官人看金陵”。一时人皆仿效,结果导致了始于五代、延至民国的妇女缠足陋习风行千年,并因此影响了妇女体态乃至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