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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鼎丰”、“泰丰”办店记

    发布时间:2009 - 06 - 10 编辑:张建莉 来源:寻庐人文网

     

     

        民国时期,都昌县城的鼎丰、泰丰等布店业,资金雄厚,经营有道,其营业资本和利润,都遥遥领先于其他商业行业。

        鼎丰布店开业最早,于民国四年(1915)由周献和、王成顶、陈大光三人合股经营,周为股东负责人,掌管店内全部经营业务,王成顶、陈大光家资雄厚,陈大光为县城屠宰大户,和王成顶是亲家。开张时,每股银元200元,共计600银元为流动资金。布店地址设在周家祠堂,店堂非常简陋,前窄后宽,营业处宽约一丈三尺余,中厅宽约一丈八尺余,后厅宽约二丈余,被顾客称为“葫芦店”。因经营得法,开张后营业兴旺,每天顾客进出不断,都称赞葫芦店象征“招财进宝”、“吉祥聚财”。至民国十四年,鼎丰每股已扩大至银元1000元,每天营业额最多时达银元600元,拥有充足流动资金,成为全县最大的布店。该店兼营布匹批发业务,主销本县张岭、大港、徐埠、汪墩等农村集镇,远至波阳和湖口县的流泗、流芳等邻县集镇,可谓“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处于军阀混战时期的鼎丰布店,同其他行业一样,好景不长,民国十五年十月初一,军阀的残兵败将,据说是孙传芳的队伍,当时称为“垮老兵”,这些败兵一到都昌县城,毫无军纪,鼎丰布店也和其他的商店一样,被劫洗一空,抢去价值一千多银元的布匹,幸而鼎丰布店平日注重商业信誉,又在九江盛大布店赊来一批布匹,正赶上东街发火,把一些街道居民衣服烧光,而县城当时只有鼎丰布店恢复得快,有布可卖,成了独家生意,所以又获大利,加上股东陈大光把卖肉所得500多块银元投资,使布店死而复活。

        尽管经营有些生机,但是因当时兵祸匪劫,还有国民党当局敲诈勒索,土豪劣绅拖欠货款不还,加上各种捐税,多如牛毛,民族工商业的命运经常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如商捐归商会,名日“九九捐”,即一百元营业额抽一元。当时县城的华丰、大丰、合顺等布店都有县商会和豪绅撑腰,请税收委员大吃大喝,进行贿赂,税收得以减免,而像鼎丰那样无背景的中、小工商业,只好拿出巨资纳税。一些土豪劣绅,也经常赊销不还帐,长期拖欠钱款,致使资金难以周转,鼎丰布店每年就有4000块银元的货款收不上来。如土豪吴遵九,有一次购50多元的布,只拿10多元现款,老板也不敢吭声,单他一家,一年就欠400多块银元未还,又不敢讨,怕得罪不起。到了民国27年,日军攻破马当,进货交通断绝,日寇飞机天天轰炸县城,土匪趁机抢劫,人心惶惶,县城布店生意江河日下,股东周献和见业务清淡,抽去资金,下乡经营油榨。接着股东王成顶,因家有土地,也退股回乡收租闲居,股东陈大光,见大势已去,也退出独自卖肉放帐。鼎丰布店失去三个支柱,只好宣告歇业。

        除了鼎丰布店,开业稍迟,而以股东多、资金雄厚的要算泰丰布店了。该店的发起人是在鼎丰布店当了三年学徒的周碧海、周清海两兄弟。他们见鼎丰布店生意兴旺,便雄心勃勃,不甘人下,脱离该店,做了几年小买卖,积聚了一些资金,到民国二十八年,纠集了七个股东组成泰丰布店,其中有商会会长彭松齐、李松林等绅士,以每股法币1000(20元法币兑1块银元)入股,该店有徒弟伙计7人,公选吴道洪任经理。主营布业,兼营油行,油行代人经纪生意,成交额1元法币便抽3分为利。该店因资本足,经营灵活,不到三年时间,1000元一股的股本,竟增值到10000万元。民国三十年,日寇侵入都昌,泰丰布店连本带利抢劫一空,宣告破产。此后,在民国三十一年,周碧海又与船主、油榨业主联系,筹集了四十多股,开设永丰布店,自任经理,与此同时其兄周清海也招揽股东,开设信丰布店,专营布匹,一直到解放初期。

        旧商业的经营,虽然有唯利是图的本质,带有一些诱骗顾客行为,如经常写有“大放血”和卖布“足尺加三”等虚伪广告,但是在“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激烈竞争中,其经营方法也有很多可以借鉴之处。如鼎丰、泰丰布店的经营方法有如下几方面,于今仍有裨益。

        一、资金雄厚,经营灵活。这两家布店,都是股东制,资金雄厚。同时在经营上见时而作,根据市场需要组织货源,不局限于单一的经营布匹,采取批另兼营,还收购转卖农副产品,批发业务远至邻县、邻省。因当时政局不稳,鄱阳湖上土匪甚多,由木帆船水运风险很大,就是不遇匪劫,碰上恶劣天气,一等就是半个月,所以小本生意担当不起这种风险,只有股东商店本金足,赔得起,才敢冒险,把运不出的农产品运出去,带回各种货物批发、出售,获利甚丰。如购进黄豆,6块银元一担,卖出可售89元一担,菜油购进20块银元一担,卖出2325元一担,油榨委托销售,还可得手续费。有一次,泰丰布店收购了500多担黄豆,到芜湖出卖。一下获利银币1000多元,又带回600多担市场紧缺食盐进行批发,利上加利,基本上垄断了县城食盐批发市场。

        二、恪守信誉,建立联系。在经营中,布店都把信誉看到非常重要,取得农民和客户信任。如久丰布店每年下乡收购黄豆5000多担,不要一分鲆,只要带一个印章下去验收(即打白条),农民也非常放心。因为把这些农产品运到芜湖商行,脱销很快。除带回布匹、杂货外,还为农民购进大量枯饼肥料,农民需要,就到店里来挑,也不要拿现钱,交农产品时统一顶帐。又如鼎丰布店与九江大布店和南昌的大中华、李祥泰、恒元仁等洋货店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特别同九江大盛布店更为密切,他们先赊帐,后收款,每月至少进货一至二次,拨货时交500银元货款,他们就付给1000多元的商品,借助他们资金经营,年终结算,对所赊帐款一分也不拖欠。九江大盛布店常派一位帐房先生来结帐,吃住在店内,当贵客一样招待,帐房结帐时也“手下留情”,走时还给店内徒弟每人赏洋8元,皆大欢喜。

        三、品种多样,薄利多销,及时购进适销对路布匹。解放前,交通不便,陆运靠肩挑车推。民国初期水上运货船只有彭家塘三条船和五艘救生红船在水上装运。旱路运货鼎丰布店专门雇用了4个挑夫,由旱路日夜兼程过姑塘渡到九江挑货,来回200多里。有时急需商品,在吴城请专船(8个铜元)到南昌拨货,保证各种应市布匹不脱销,如毛兰布、祭红布、梭布、白土布等,只有9寸宽(老尺)28丈长一匹,缝一件长褂,就要购一匹布,店内往往卖上一匹,就以批发价出售。三、四十年代从武汉运来洋缎、洋青、墨青、太岁缎、花似葛、白竹布等为畅销布,为了争取顾客,大布店按市价以八折或九折出售。抓住群众到县里交钱粮,顺便买布回家的秋后旺季。就采取薄利多销,勤进快销方法。同时根据群众需要组织货源。如有一段时间,无适销布可进,鼎丰布店到九江纱厂购棉纱运至南昌,通过都昌、九昌、至昌三个店,把棉纱发至一些手工业或织布厂,按群众要求织成布,再运至县城投放市场,使营业额遥遥领先。市场淡季,除薄利出售外,甚至不获利也销售。有一次,鼎丰布店从九江大盛布店赊进一批洋缎布,以22元一匹原价出售,所得货款马上又到南昌购进一批畅销布。利用别人资金周转,赢得了时间。

        四、和气生财,优质服务。老板经常告诫店员把顾客当“衣食父母”,对顾客主动打招呼,城乡顾客一视同仁,老少无欺,进门奉上一杯茶,一筒水烟,耐心介绍商品,让顾客挑选满意,有迎有送讲礼貌,柜台上每天放着一个破开的半边竹筒,内置一根点燃了长香,供顾客点烟方便,冬季用暖水桶装茶待客,有时大宾主来了,还要招待茶饭。

        五、严格管理,关心店员生活。店内分工明确,主持店务的为“坐头柜台先生”,其次是帐房先生和帐房下手(即助理),一般都由可靠亲信担任,再其次为站柜台的店员。帐务分设总帐、流水帐、销货帐、号簿帐四种,按期结出余额,定期盘点,做到帐货核实,归时借款、赊销购物等支出,用粉牌记载,真实反映经营成果。销售采取商品穿号飞,随卖随登记,按号调帐,每天结出营业额,以弄清当天销售情况,及时掌握库存大小。店员一律住在店内,那怕晚上挤在狭柜台板上,人不离货。晚上九点钟以后不能出店门。店员回家要事先请假,回家时带出去洗的被子、衣服要自觉打开给大家查看。徒弟的衣服不能缝荷包,以防误会,私人银钱存主的地方要打招呼,说明钱数多少。站柜台讲究仪表,不能穿短裤或赤脚卖货,不准背向顾客。营业时更不准擅自离店。店主也关心店内人员生活,除工资外,吃、住、剃头等开支,均由老板支付,每月初一、十五要加餐,过年守店的,外加8块银元压岁钱,帐房先生除压岁钱外,还加一手好茶叶。因此,双方关系较为融洽,店员愿卖力为老板支撑门面。